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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反馈督察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23年9月7日至27日,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湖南有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3年12月20日向有色集团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有色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泽吕主持,省督察统筹协调组副组长王盛才通报督察报告,有色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选祥作表态发言。第五督察组副组长唐跃成,督察组有关人员,有色集团有关领导、机关各部门和总部所在地二级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总部所在地之外的二级子公司班子成员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列席。

督察认为

有色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努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积极化解资产并购后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有色集团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纳入“第一议题”及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课题。统筹谋划集团生态环保战略,确定“生态矿区、绿色相伴”生态环保理念,将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碳达峰、碳中和”“无废集团”等重要生态环保专项列入战略规划。2018年以来,先后实施大气、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项目20项,投入资金3.03亿元。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及政策性退出,关闭注销矿山企业4家,完成新邵辰州冶炼厂整体搬迁入园工作。积极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基本完成东安新龙矿区环境问题、洪江辰州锑超标问题、辰州矿业二次砷碱渣超期贮存问题整改。积极推动有色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数字化转型和智慧矿山建设。牵头攻关行业技术瓶颈,新邵辰州酸性湿法提锑制备精锑项目实现产业化生产;积极履行国企担当,代管冷水江市锑都环保公司开展砷碱渣治理技术攻关,基本解决了砷碱渣治理技术难题,项目荣获2022年度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并被新华社“湘江治污的十年答案”专题报道。

有色集团高度重视此次例行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尤其针对进驻期间督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行动迅速,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督察组交办的6件群众举报件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督察指出

有色集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与省属国有企业应有的示范引领作用存在较大差距。

一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不到位。

思想认识有偏差。督察发现,有色集团理论学习不主动,《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重要文件仅用工作微信群转发,未组织集体学习。常德辰州锑品直到2023年7月31日才首次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列入支委会议程。各级子公司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研究部署少,新邵辰州锑业2021年以来研究生态环保工作仅5次,2023年仅有一次环保议题为“省级例行督察迎检工作”。有色集团责任体系不健全,虽然制定了《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暂行)》,但未明确集团党委、党委班子和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体系没有建立,齐抓共管大环保格局尚未形成。

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个别企业弄虚作假,辰州矿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均为督察组进驻前临时编造,原始记录台账被故意撕毁。新邵辰州锑业向督察组提供的2份制度文件,其印发时间均被人为提前3至7个月。主动作为不够,洪江辰州矿产于2020年10月停产后,未落实停产闭库期间有关管理要求,最终酿成平溪江(洞口段)锑浓度异常事件;新龙矿业责任担当意识不强,导致新邵辰州锑业老厂区遗留问题处置久议未决,土壤污染治理、遗留废水废渣处置严重滞后;东港锑品厂界区域土壤被污染,没有及时采取治理措施,而是长期等靠。

考核问责导向不明。有色集团虽然将环保工作单独作为二级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的一项指标,但与“核心经济指标”“重点工作”相比权重差距较大。2018年以来,集团旗下企业因污染类、资源类、生态类违法,被行政处罚25起,其中有18起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仅有的处理也都是以扣款代之。审计监督形同虚设,经调阅有色集团及二级子公司对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的21份离任审计报告发现,11份审计报告只字未提环保方面内容,9份审计报告虽涉及环保内容但都是肯定成绩,仅有2份审计报告指出了具体问题。

绿色转型升级不力。根据有色集团《“十四五”规划安全环保专篇》任务安排,2023年需对下属各单位高耗能、高排放产品、设备、工艺生产线进行全面摸底清查,督察发现该项工作尚未启动。有色集团在省内共有15家在产采选冶企业,督察发现,隆回金杏矿业等8家企业未按法律规定的时间、频次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金水塘矿业《绿色矿山建设规划(2019-2025年)》明确规定,选矿尾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100%,但该企业选矿废水并未回用,而是处理后直接外排。有色集团旗下企业环保资金投入极不平衡,金水塘矿业5年来仅于2018年投入环保资金173.43万元,占对内投资的2.6%;新龙矿业除尾砂库治理外,采选等其他工序基本无环保资金投入。

二是企业治污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督察整改不严不实。“金水塘矿业长期违法排污,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是2022年“利剑”行动专项督察交办重点问题,但金水塘矿业仅采取短期向清水库投加重金属捕集剂和将井下涌水引流至选矿厂的应急处置措施,而明确需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迟迟没有动工。该公司整治方案直到2023年8月22日才通过专家评审,且该方案依然治标不治本,敷衍应对。督察组对清水库内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镉浓度依然超标,环境风险隐患依然突出。

企业守法意识淡薄。辰州矿业法制意识淡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多发频发。据不完全统计,辰州矿业2003年以来共新改扩项目17个,其中“未批先建”12个、“未验先投”15个。黄金洞矿业及其所属黄金洞大万矿业2021年以来因非法占地、越界开采、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被林业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分别处罚4次和3次,守法意识不强,屡查屡犯。辰州矿业选矿厂破碎车间除尘设施喷水阀门长期未打开,配料车间除尘设施闲置,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大万矿业摇钱坡矿涌水处理站长期闲置,反应池和沉淀池内布满青苔;金水塘矿业尾矿库废水处理站絮凝反应池电机空转,加药泵通电后无法启动。

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有色集团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2018年以来,大部分公司未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向督察组提供的资料敷衍应付。大坊矿业、大万矿业等为应付督察临时补火,于2023年8月底才紧急印发通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生态环保监管能力不足。有色集团及旗下公司环保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省内18家生产类企业专职从事环保工作的不足30人,其中环保专业人才仅10人,部分3级子公司环保专干由其他专业人员兼任,生态环境管理基础差,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同时,有色环保研究院等咨询服务类公司环保专业人才储备充分,但未能与生产类公司形成良好的人才共享或互补机制。

三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

污染物直排漏排突出。渣滓溪矿业冲渣水罐多处破损,跑冒滴漏严重,管道堵塞,大量冲渣废水外溢至雨水沟渗漏外排,采样监测显示冲渣废水总锑超标严重;黄金洞矿业多个废石堆场淋滤水未有效收集直排外环境,佑兴隆废石堆场废水处理站排口砷超标严重。

无组织排放严重。金源矿业大量原料和产品露天堆放,且未采取喷淋、覆盖等降尘抑尘措施,矿区及道路积尘严重;渣滓溪矿业鼓风炉烟气脱硫设施存在多处泄漏点,跑气现象严重。

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渣滓溪矿业烟气在线监测系统采样探头处私设U形管,U形管内大量结晶,导致监测数据偏低;辰州矿业冶炼厂在线监控工控机数值与数采仪数值误差超20%,经通标气测试,仪器分析数值误差超20%;废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水样采样器B桶无法排水,导致系统反复采集B桶内暂存废水进行监测。

非法开采毁林占地时有发生。黄金洞矿业部分矿区与湖南平江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保育区重叠。黄金洞大万矿业自2013年5月起,在平江县三阳乡部分村组超批准面积5722㎡建设配套设施;新龙矿业擅自超批准矿区范围开采锑矿;金源矿业在采矿红线南北侧长期越界开采,非法毁林;辰州矿业非法占用林地修建4#尾矿库施工便道。

四是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危险废物管理漏洞较大。辰州矿业砷碱渣管理台账记录混乱,多组数据相互矛盾,2023年度台账记录砷碱渣暂存量与实际库存量存在较大差距,大量含高锑砷碱渣不知去向。常德辰州锑品2017-2021年12月,擅自将大量危险废物浮渣交无危废经营许可证的辰州矿业非法利用。渣滓溪矿业危险废物暂存库建设不规范,砷碱渣堆存、运输过程中物料洒落较严重,极易造成二次污染。

尾矿库污染防治责任压实不够。有色集团各矿区大多数尾矿库干滩面未设置降尘抑尘设施,即使有喷淋设施的降尘效果也不明显,扬尘无组织排放严重,大量含有重金属的尾矿砂随风四起,造成区域性环境污染。有色集团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滞后,应于2019年11月底前编制完成的31座尾矿库“一库一册”方案,截至目前只完成20座,完成率仅为64.5%。辰州矿业4#尾矿库渗滤液收集管多处接头断开,渗滤液经雨水沟直排外环境,总锑超标严重。黄金天岳矿业上马塘尾矿库尾砂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长子坡尾矿库清空闭库工程项目承包方违规建设毛毯选矿生产线并长期非法生产,且选矿时违规回采坝前尾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关闭企业遗留问题未处置。东港锑品生产原料和废弃物混乱堆放,排水管网破损严重,各类废水通过原雨水管外排或渗入地下。新邵辰州锑业老厂区内遗留大量废渣、废液未处置,脱硫石膏新渣库未按要求开展封场闭库;未按要求对渣库渗滤液中锑、砷等重金属污染物进行絮凝沉淀处理。黄金洞矿业选矿二厂遗留大量废液、废渣未处理。

污染地块未管控或修复。黄金洞矿业选矿一厂表层土壤砷浓度最大值、高流坑尾矿库污水处理厂表层土壤砷浓度最大值,均严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新邵辰州锑业于2021年9月25日签订了老厂区污染地块调查协议,但至今未开展管控或修复。

督察要求

有色集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努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以废气污染管控、废水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处置等突出问题为导向,综合施策、多措并举。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要大力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升各工序能效水平,要倒逼低能效水平产能退出,有效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湖南有色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

有色集团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色集团处理。

来源丨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编辑丨曹志远

校对丨谭   倩

审核丨文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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